关于江苏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复函
发布时间:2015-05-25 来源:
字号: [大] [中] [小]
国科火字〔2015〕104号
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:
你办上报的《关于江苏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申请》(苏高企协[2015]7号)收悉。经审核,同意江苏长虹汽车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等225家企业更名备案,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(详见附件),请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“高新技术企业证书”。
特此函复。
附件:江苏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.doc
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(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)
2015年5月25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