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:
你们上报的《关于辽宁省2017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申请》(辽高认办〔2017〕8号)收悉。现将公示无异议的东港启鑫科技有限公司等159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;对你省上报的第二批中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等8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。请你们按照附件中的企业名称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“高新技术企业证书”。特此函复。
附件:1.辽宁省2017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
2.辽宁省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(补充).pdf
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(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)
2017年12月6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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